學補助
一、項目: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二、申請對象:設籍臺中市且為「生理年齡滿2歲」至「學齡未滿5歲」及「學齡滿5歲」至「學齡未滿6歲」之我國籍幼兒
三、資格條件:
1.幼兒滿2歲當月未領取衛生福利部未滿2歲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
2.幼兒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與公立特教學校幼兒部
3.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四、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幼兒及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3.幼兒或申請人(雙親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4.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2或第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5.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