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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專區

※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請至法務部廉政署網站下載身分關係揭露表: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