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申請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及印章。
3.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4.租賃有效期間三個月以上之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二份。
5.身心障礙者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6.建物第二類謄本、房屋稅籍證明、當年度房屋稅繳稅證明單(三擇一及可)。
注意事項:
- 租賃地在臺中市各區皆可申請。
- 租賃契約內屋主與租賃者須簽名蓋章以及填寫身分證字號。
- 租賃者需為身障者本人,若租賃契約上租賃者非身障者本人則無法申請。
※若身障者為無行為能力者,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簽約,但仍須要有身障者簽名蓋章及身份證字號。
補助金額:
- 戶內三人以上者: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四千元。
- 戶內二人以下者: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三千元。
- 前二款所指配偶及直系親屬如未同住,補助人數不予列計。
- 租屋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申請補助金額低於規定上限者,覈實補助。
如何申請建物第二類謄本:持租賃契約及承租人身份證、印章至中正地政事務所申請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北平路三段36號
電話:04-22372388
公所辦理天數 |
約35工作天 如遇社政系統不穩定,將延長辦理天數。 |
辦理流程 |
櫃台收件、檢核應計人口(3天)→查調財稅(14-21天) →公所初審(3天)→公所發文(3天) |
社會課櫃台服務人員 |
分機: |
社會課承辦人員 |
黃小姐 分機:6121 |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 04-246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