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部農糧署(下稱農糧署)為調整稻作產業結構,鼓勵農作生產,並建立合理耕作制度,推動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下稱農業局)為配合農糧署加速稻米供需平衡及提升國產飼料供應量能,以農糧署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助內容為主架構,堆疊式加碼獎勵部分品項辦理本計畫。
二、補助基準及對象:
(一)補助對象:在臺中市各區公所及農會申報之一般農友,且土地位於臺中市及符合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辦契作戰略作物或生產環境維護措施規定。
(二)補助基準:
1. 種植契作硬質玉米
i. 耕作起始日應於2月1日(含)後及6月30日(含)前,且應耕鋤前期作物,並重新種植,每公頃加碼獎勵1萬元。
ii. 耕作起始日應於7月1日(含)後及12月1日(含)前,且應耕鋤前期作物,並重新種植,每公頃加碼獎勵1萬元。
2. 種植契作戰略作物正面表列17項作物(非基改大豆及硬質玉米除外),耕作起始日應於7月1日(含)後及12月1日(含)前,每公頃加碼獎勵1萬元。
3. 種植景觀作物且土地屬農糧署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景觀作物專區之第2頁/共2頁地段,耕作起始日應於6月1日(含)後且不得跨年度,每公頃加碼獎勵5,000元。
五、申請作業流程及補助款核撥
(一) 本計畫採農糧署補助及農業局加碼獎勵同一次申請,農友依農糧署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最新相關作業規範備妥所需資料向鄉鎮執行小組一次申請,農業局加碼補助款部分無須另外申請,以簡化流程。
(二) 鄉鎮執行小組依農糧署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最新相關作業規範受理農民申請案件、辦理勘查及勘查結果登錄等作業,俟農糧署獎勵清冊核定後,由農業局繕造加碼獎勵清冊1式2份予臺中市各區農會將加碼獎勵金(採逐筆土地計算至個位數四捨五入)轉撥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