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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紀宣導:圖利與便民

圖利與便民都是給予人民利益或好處,但圖利的行政行為是不合法,而便民則是合法給予人民利益,所以圖利與便民兩者並非不能區分。司法實務的見解,圖利與便民的最主要區別是以有無違背法令為判斷。而從便民的角度看,便民就是依法行政。
便民主要是
1. 沒有為自己或他人圖取不法利益的故意及意圖。
2. 本於職務在法令許可之範圍內所為。
3. 只是在手續或程序上給予他人方便。
4. 他人所獲得者,是合法的利益。

例如:
1、於廠商符合退還押標金、保證金之規定時,協助或迅速退還該押標金、保證金,這是「便民」;如符合應沒收廠商押標金之規定,或有不得退還保證金之情形,卻基於廠商之利益或請求而退還該押標金、保證金,則是「圖利」。
2、協助合乎法律程序規定之當事人就採購文件或資料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影本,這是「便民」;如與特定業者勾串,於不符法律規定之情形下,洩漏、提供、交付應保密之採購文件或資料,因而取得對價利益,則構成「圖利」。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5-07
  • 發布日期: 2017-07-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
  • 點閱次數: 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