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窗口 服務項目 |
需要攜帶證件 | 辦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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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接用水電申請 (連結服務e櫃台) |
1. 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申請書 2. 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切結書 3. 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土地非自有者,需檢附;多人共有,需所有共有人均同意) 4. 身分證明 5. 房屋稅籍證明書(守望相助亭免付) 6. 建築師出具之使用安全證明書。(建築物高度三層樓以下或簷高十點五公尺以下,地面層樓地板面積一百平方公尺以下,且總樓地板三百平方公尺以下者免附) 7. 戶籍證明文件(守望相助亭免付) 8. 建造執照(無建造執照者免付) 9. 建築物現況照片 10.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14個工作天 (不含文件退回補正天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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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課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23
- 發布日期: 2015-10-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公用課
- 點閱次數: 5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