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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報案?

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警處理:

一、報案電話:可撥110。

二、報案注意事項。
(一)肇事發生詳實地點與時間、車種與號牌、有無傷亡。
(二)報案人姓名、地址等資料。

報案後在原地等候處理人員抵達處理。當事人親自報案,凡符合刑法自首要件者,可依法減刑。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19
  • 發布日期: 2012-07-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