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並表揚具有優異成就、特殊貢獻且彰顯辦學精神之校友,以作為在校同學之楷模,並藉此凝聚校友情誼,傳承經驗砥礪後進,爰廣徵遴選服務於各界之本校傑出校友。
二、推薦時程: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請填寫推薦表暨相關證明文件,於截止日前逕寄大安國中校長室收,郵寄地址:43953臺中市大安區松雅里大安港路691號;來信請註明「傑出校友遴選」。
三、傑出校友遴選辦法及相關表件,同步公告於本校官網-訊息公告-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