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 115年8月31日(必要得展延)。
二、通知獲選單位:預計 115 年9月通知獲選單位。
三、成果發表:
1.預計辦理時間:115 年 12 月(暫訂)。
2.預計辦理地點:臺中市政府大樓 4 樓集會堂。
四、倘對本案尚有疑問,請電洽聯絡窗口:許文彥先生,聯絡電話:04-23141323轉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