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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民政局115年8月10日中市民宗字第1150023319號函辦理。
二、鑑於農曆7月中元普度期間為焚燒香品金紙高峰時期,宗教團體如有舉行廟會慶典等情形,宜注意燃燒香燭、紙錢與燃放爆竹煙火等行為,可能產生有害空氣品質之物質,或存在燒、燙、炸傷及火災等人身與公共安全風險,爰請採取必要之合宜措施,或以環保友善祭祀方式取代,以兼顧傳統文化與當代社會期待,使宗教文化習俗與時俱進。
三、依前開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及「紙錢新三燒」政策,可透過「適量燒」適當減少紙錢用量,並改用大面額、高品質紙錢;以及以「集中燒」引導民眾將紙錢集中至具空污防制設備之金爐焚燒;並優先倡導「替代燒」,從源頭減少燃燒紙錢行為,減低對環境的負面影響,維護優質環境品質。
四、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好人好神運動」專區之「好人好神運動」指南「里仁為美篇—燒金(金銀紙錢)、燒香、放爆竹煙火及儀式慶典」,請轄內宗教團體參考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