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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自 115 年 9 月 30 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19 日止。期限內未領取並經各區公所通知者,得延長期限至 115 年 11 月 30 日,逾期不得領取 。
發放對象:凡於50年12月31日前(原住民6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於115年8月27日前設籍本市,65歲以上之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皆可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放: (一)115年8月27日前亡故或失蹤仍未除籍者。 (二)因出境未能於發放期間完成領取手續者。
發放對象設籍期限日期:為115年8月27日(名冊產出日後遷移本市其他行政區,由原戶籍地區發放公所)
發放標準及金額:發放方式為現金和匯款2種
(一)65歲至89歲之長者(26年至50年出生者)及55歲至89歲之原住民長者 (26 年至 60 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2,000元整(含敬老活動代金350 元)。 (二)90歲至94歲之長者 (21年至25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整(含敬老活動代金 350 元)。 (三)95 歲至 99 歲之長者(16年至20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5,000元整(含敬老活動代金 350 元)。 (四)100歲以上之長者(15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10,000元整 。
匯款需求者:
一、填寫重陽節敬老禮金金融帳戶申請書,以下方式擇一辦理:
1.於115年8月26日前以掛號郵寄(請勿用平信,406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0號)。
2. 115年8月28日前親送至戶籍地區公所之社會課。
3.各里辦公處收件(最慢請於115年8月28日送達戶籍地區公所)。
二、線上申辦匯款轉帳:匯款將於115年9月30日當天撥款。
若未於115年8月28日前提供帳戶資料,115年則維持現金領取方式。
因提供帳戶資料錯誤、遭凍結或其他無法入帳等原因者,得於發放期限內改以現金補發。
詳細請參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頁: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3710/13735/13774/13783/2905980
若尚有其他疑義請洽本所社會課,電話04-24606000,分機:6121、6164、6128、6162、6080至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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