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農業部115年3月18日公告臺中市為辦理高接梨穗115年1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最新消息
標題 農業部115年3月18日公告臺中市為辦理高接梨穗115年1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內容

一、受理申請地點:申報土地所在地區公所。

二、救助項目為高接梨穗,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一)額度予以救助,每公頃為6萬2,000元。

(近期農業部刻正辦理本辦法修正,後續請依最新救助額度標準辦理。)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四、應攜帶之文件:

(一)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委託經營或承租者另檢附有效期限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書或租賃契約書)。

(二)申請人身分證、私章。

(三)農會存摺影本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四)災損現況照片2張(請標示申請地段號)。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False
*市政分類 農業發展
重要性(置頂功能) 99
重要性(置頂功能)截址日期 2026-04-01
張貼日 2026-03-19
下架日期 2026-04-02
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相關連結(或延伸閱讀)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19
  • 發布日期: 2026-03-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