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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於114年10月22日以農防字第1141863080號公告訂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起全面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詳情請參閱附件。

最新消息
標題 農業部於114年10月22日以農防字第1141863080號公告訂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起全面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詳情請參閱附件。
內容

農業部公告僅限制禁止搬運該公告所列廢棄物至豬隻飼養場所及使用該等廢棄物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並未限制搬運上開廢棄物至「豬隻飼養場所」以外之場域及使用,且其再利用方式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False
*市政分類 農業發展
重要性(置頂功能)截址日期 2025-11-07
張貼日 2025-10-28
公開日期 2025-10-28
下架日期 2025-10-31
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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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28
  • 發布日期: 2025-10-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