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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蔬菜支持措施受理品項自即日起擴大納入蔬菜全品項,相關補助項目、申請資格、補助基準、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文件等,請依「農業部因應國際情勢農糧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及蔬菜及其種苗產業支持措施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案受理期限至115年11月30日止;作業原則相關資訊請至農糧署官網/農糧業務/農業部因應國際情勢農糧產業支持措施專區/農業部因應國際情勢農糧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網址:https://www. 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688)查詢下載。
三、倘有相關疑問請洽農業部農糧署-余技正049-2341090、李技士049-2341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