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美國於美東時間本(2026)年7月23日簽署備忘錄,由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公布「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調查最終行動,對占美國進口總額99.4%之前60大貿易夥伴公布新關稅稅率。我國稅率為10%且不疊加最惠國待遇(MFN)關稅,即現行產品關稅低於10%者,加徵301關稅至10%;現行MFN關稅已達10%以上者,不再加徵301關稅。
二、我國計有322項農產品銷美可豁免301關稅,包括《蝴蝶蘭、茶葉、咖啡、火鶴花、番石榴、樹薯粉(珍珠奶茶原料)》等重要銷美品項,請轄內相關農漁業者參酌運用,掌握外銷契機。
三、農業部將密切關注美國關稅政策最新發展,並提供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及開拓多元市場等3大面向之輔導及支持措施,詳情請至該部官網「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16097)及農糧署「因應國際情勢農糧產業支持措施專區」(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634)查詢,如有申請需求,請逕洽農業部或所屬機關辦理。
四、倘對前開支持措施有申請需求,請逕依網站說明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