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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修正第5條條文,業奉總統115年6月8日華總一義字第11500054041號令公布。

最新消息
標題 公告-「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修正第5條條文,業奉總統115年6月8日華總一義字第11500054041號令公布。
內容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民政局115611日中市民宗字第1150017085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係延長暫行條例之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至117年6月9日止,請各貴宗教團體,倘有不動產以自然人名義登記而尚未提出申請者,務必把握延長之申請期限,儘速提出,以維護其權益。

三、檢附總統府公報第7865號1份,請各宗教團體參閱。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False
*市政分類 宗教禮俗,一般行政
張貼日 2026-06-16
下架日期 2026-09-15
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民政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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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6-16
  • 發布日期: 2026-06-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