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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經濟部尚未訂定「經濟部水利署115年度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本所依經發局函示先行受理申請案件(惟後續仍須以經濟部訂定115年度計畫公告內容為準)。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1月10日止,接水完成日期須為104年7月29日起至115年11月10日期間。
三、申請應備文件如下:
(一)自來水事業開立之用戶新設給水裝置及繳費證明。 (二)申請書。 (三)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及帳戶資料影本(建議優先提供臺灣銀行帳戶)。 (四)非商業用之建築物相關證明文件。 (五)切結書。 (六)近期房屋稅課稅明細表。 (七)最近一期電費繳費單。 (八)申請自來水外線補助建築物非商業用之現況照片。 (九)其他(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門牌證明書、匯款同意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