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為推廣藝文活動,歡迎藝術創作者、新銳藝術家、藝術團體、學校師生及對藝術有熱情的您,把作品帶來與大家分享,一起讓生活更有藝(意)!|展期時間|每檔為期一個月|展出地點|本所3-4樓藝文走廊|展出類型|攝影、繪畫、水墨、書法、文創等皆可申請|申請方式|請洽詢 本所人文課 蕭小姐(☎️24606000轉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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