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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調查將於今(114)年 12 月 1 日至 115 年 2 月 28 日辦理,由臺中市政府主計處及各區公所同仁執行訪問工作,訪問員於實地訪問前,會先寄發「致受訪戶書函(或通知函)」及「調查簡介」,依約定造訪日期與時間,按時前往訪問。訪問員會隨身佩戴證件以供身分查證,並致贈精美宣導品。另外,訪問員不會詢問與訪問表無關的資料,更不會要求提供帳戶或存摺,訪問資料依統計法規定,僅供統計分析及政策規劃之用,不會供作其他用途,資料絕對保密,敬請民眾安心接受訪問。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上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網站https://www.dbas.taichung.gov.tw/查詢,或電洽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第四科 (04)2228-9111#19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