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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114年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第一階段對象於10月1日開打,第二階段對象於11月1日開打,至疫苗用罄止。
2、第一階段實施對象: (1)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2)65歲以上者 (3)55歲以上原住民 (4)安養、長期照顧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5)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6)孕婦 (7)具有潛在疾病者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 (10)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11)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3、第二階段實施對象: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4、詳情請參閱「114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