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期間:114年8月20日至114年8月31日
二、公告職缺:總清查短期以工代賑人員
三、職缺人數:4名
四、工作內容:
1.社會福利服務設施或場所之清潔維護及管理工作。
2.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案件整理、建檔及歸檔工作。
3.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業務單一櫃臺臨櫃收件、諮詢工作。
4.其他臨時性工作。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北屯區公所(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0號)
六、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採彈性上班);週休2日
七、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
八、薪資:月薪28,590元(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九、應徵資格:
1.年滿16歲以上,高中或高職以上畢業或在學學生。
2.114年度臺中市列冊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
3.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
4.通曉國語及臺語。
5.具備服務熱忱、耐心及細心,領有汽(機)車駕照者佳。
十、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一律採通信報名):
1.臺中市政府以工代賑扶助申請表(含2吋彩色脫帽正面照片1張、
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自傳500字以上)
2.臺中市114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
3.101年起勞保加退保資料。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目前在學證明影本。
(二)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
課以工代賑人員」,於114年8月3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
不予受理),以掛號方式郵寄履歷資料至臺中市北屯區公所社會課
盧先生收(地址:406034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0號)。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行通知電腦文書實測或面試,
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
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連絡電話:04-24606000#6127 盧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