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分為下列兩種類型,最高額度說明如下:
1.初步評估:樓地板面積未達3,000平方公尺者補助12,000元,樓地板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上者補助15,000元。2.詳細評估:每棟補助評估費用之30%且以新臺幣40萬元為限。
受理申請期間至114年12月15日止,執行期間至114年12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