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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臺中市政府發放重陽敬老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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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114年臺中市政府發放重陽敬老禮金
內容

114年臺中市政府發放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凡於491231日前(原住民591231日前)出生,且於11498日前設籍本市,65歲以上之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皆可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放:

 

()11498日前亡故或失蹤仍未除籍者。

 

()因出境未能於發放期間完成領取手續者。

 

*發放對象設籍期限日期:11498(名冊產出日後遷移本市其他行政區,由原戶籍地區發放公所)

 

*發放標準及金額:方放方式為現金和匯款2

 

()65歲至89歲之長者(25年至49年出生者)55歲至89歲之原住民長者(25年至59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2,000元整(含敬老活動代金350)

 

()90歲至94歲之長者(20年至24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整(含敬老活動代金350)

 

()95歲至99歲之長者(15年至19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5,000元整(含敬老活動代金350)

 

()100歲以上之長者(141231日前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10,000元整。

 

*匯款需求者:

一、填寫重陽節敬老禮金金融帳戶申請書:

(一) 114年9月4日前以掛號郵寄(請勿用平信,406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0號,社會課重陽禮金承辦人員收)。 

(二)114年9月9日前親送至戶籍地區公所之社會課。

(三)各里辦公處收件(最慢請於114年9月8日送達戶籍地區公所)。

二、線上申辦匯款轉帳。

 ※若未能於11499日前提出匯款申請,則以現金領取。未如期提供者,則仍維持現金發放方式。

*匯款作業時間:於114108日當天撥款。

 

撥款辦理期間:114108日起至1141029日止,。期限內未領取並經各區公所通知者,得延長期限至1141130日,逾期不得領取。

 

 

因提供帳戶資料錯誤、遭凍結或其他無法入帳等原因者,得於發放期限內改以現金補發。

 

詳細請參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網頁: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840615/post

 

若尚有其他疑義請洽本所社會課,電話04-24606000分機611761226180616260806085

 

 

 

 

文章主圖 重陽敬老禮金海報114.jpg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False
*市政分類 社會福利
張貼日 2025-07-17
公開日期 2025-07-17
下架日期 2025-11-30
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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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17
  • 發布日期: 2025-07-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