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活動對象:
(一)個人:年滿18歲以上具有自主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政府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二、本計畫採先到先審,當年度經費用罄停止受理,相關資訊可至官方網站查詢(https://gov.tw/P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