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請日期:
第1次申請: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第2次申請: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應備文件:
1.申請書1份。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1份。
3.最近3個月內全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4.申請人郵局或金融存簿封面影本(請勿檢附申請人家長帳戶)1份。
5.具中低收入戶身份者,需檢附區公所開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1份。
6.非低收入戶家庭需檢附全戶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等資料各1份。
7.申請人切結書1份。
三、申辦補助相關資訊,可請至市府原住民委員會官網查詢(https://www.ipd.taichun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