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
臺中轉運中心之公共空間包含1樓公車月台、連接臺鐵臺中站之1樓通廊、2樓大平台及計程車排班區,上述區域屬供公眾通行區域納入道路範圍,並自113年7月1日起納入道路範圍。
請勿違規駛入機慢車(含自行車)、停放機慢車(含自行車)及堆置雜物,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