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公告112年度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齡如下:
(1) 二級上將:70歲(民國41年出生)。
(2) 中將:65歲(民國46年出生)。
(3) 少將:60歲(民國51年出生)。
(4) 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國53年出生)。
(5) 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國61年出生)。
(6) 志願役士兵:45歲(民國66年出生)。
(7) 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國75年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