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 (第七階段)案」已依臺中市政府112年5月25日府授都計字第1120115092號公告發布實施,其中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案件受理申請至113年6月18日止,以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收文戳或交郵當日郵戳日期為準。
請本區水景里、松竹里、平福里、平陽里、平心里、平和里轄內符合條件之民眾儘速於規定時間內向都發局申請,詳情請參考都發局網頁(如下方連結)